根据市委、区委巡察工作部署安排,区委巡察二组自2024年3月18日起对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开展为期40天左右的巡察工作。
巡察对象是:区人民检察院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区管干部、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主要负责人。巡察组将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政治监督,重点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情况、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以及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发挥巡察的政治导向、政治监督和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专门值班电话:18859801196(受理电话时间为工作日8:00—18:00)。设专门邮政信箱:三明市11号邮政信箱(三元区委巡察二组)。同时,在三元区江滨南路178号(三元区人民检察院南部大院外右侧)、三元区徐碧街道乾龙新村183幢(三元区人民检察院北部大院外右侧)设置意见箱,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通过来信、来电等方式向巡察组客观地反映问题。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区人民检察院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区管干部、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主要负责人涉及巡察监督内容的问题。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处理。
为便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工作人员监督,特公布区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电话:0598-8223172。
特此公告。
三元区委巡察二组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