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检察业务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总体情况
1.审查逮捕。1-3月共受理审查逮捕各类犯罪21件25人,件数、人数同比分别上升61.5%,38.9%;经审查,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14件16人,件数同比上升21.4%,人数同比持平。不批准逮捕和决定不捕10人,同比上升100%,不捕率为38.5%。其中,证据不足不捕3人,同比下降25%;无社会危险性不捕7人,同比上升600%。
2.审查起诉。1-3月共受理审查起诉各类犯罪43件62人,件数、人数同比发布下降2.3%、16.2%;经审查,共起诉43件54人,同比分别下降2.4%和8.5%。决定不起诉4人,同比上升33.3%,不起诉率为6.67%。其中,情节轻微不起诉4人,同比上升33.3%。附条件不起诉2人,同比上升200%。
(二)刑事监督情况
1.纠正侦查活动违法。针对侦查机关侦查活动违法提出纠正3件次,与去年同比上升100%,公安机关采纳3件,采纳率100%。
二、民事、行政、公益诉检察业务
(一)民事、行政监督情况
1.对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1-3月共受理对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2件。
2.对行政执行活动的监督。1-3月共结案终结审查对行政执行活动的监督2件。
(二)公益诉讼工作情况
1-3月共收集受理线索5件,均为行政公益案件线索。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件。
(三)诉前程序案件情况
1-3月共提出检察建议和发布公告2件;行政公益诉前程序2件。通过诉前程序,行政机关纠正违法4件。
三、刑事执行检察
(一)检察纠正刑事执行活动违法情况(非监外执行)。
共向看守所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件,看守所采纳1件。
(二)纠正监外执行活动履职不当。
共向有关单位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件,同比上升100%。
四、控告申诉工作情况
1-3月份,共受理各类举报、控告、申诉4件。控告类1件;立案监督2件;其他类 1件。
1至3月,共完成七日内程序性回复4件(含信、访、网、电),所有信访件均按规定依法分流处理,全部做到“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回复率和答复率均达100%。
五、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1-3月共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人犯罪1人,受理审查起诉1人。共批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人。决定不起诉1人,同比上升100%。决定附条件不起诉2人。
六、认罪认罚工作
1-3月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刑事犯罪案件45件50人,认罪认罚适用率为83.3%,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不起诉4人。共对67人提出量刑建议,法院采纳64人,量刑建议采纳率为95.5%。